近日,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复《关于西安航空学院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》(陕学位〔2016〕4号),正式批准我校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,同时批准我校“飞行器制造工程”“飞行器动力工程” “测控技术与仪器” “交通运输”等4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。
4月19日,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一行十人莅临我校,对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等情况进行评估考察,充分肯定我校自2012年升本以来,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加强学校内涵建设,努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,取得的突出成绩。
我校成功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,标志着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迈上了一个新台阶,2016届首批合格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将获得“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”证书。
学校将以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为契机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努力强化教学中心地位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全面加强内涵建设,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,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。(文/教务处 杨少斌)